本報記者 奉永成
  占道停車列長沙司機“壞習慣”第一名
  占道停車,在長沙已不是新鮮事,幾乎每條道路上都有違規占據機動車道或人行道而停放的小汽車。
  3月12日中午,省體育館路,一輛別克小轎車直接開上了路邊的人行道,中年男性駕駛員停車熄火後,從容地從車裡走下來,按響了遙控車鎖。記者觀察,距這臺車不到50米遠的便河邊就有一個可容幾百臺車停放的收費停車場,裡面尚有不少停車位,而往前走一點,就是省體育館停車場。便河邊停車場的收費員告訴記者,這裡一般都會有空車位。
  前後都有停車場,為何還要占道停車?
  面對記者的詰問,這位不願透露姓名的駕駛員不好意思起來。他告訴記者,附近的兩個停車場都要收費,並且便河邊的停車場進出不太方便,以前看到也有人這麼停,所以就將車停在了人行道上。
  隨後,記者來到了湘春路,這條道由於緊鄰省婦幼保健院,占道停車的現象更為嚴重,道路兩邊停放的機動車直接占了兩個車道,不少車輛玻璃上貼有交警開出的罰單,一輛同樣占道停放的小汽車裡,坐著一位姓徐的駕駛員,他告訴記者,占道停放的車輛,車主基本上都是前來看病的病人或家屬,由於找不到車位而停放在路邊。
  除了主幹道,一些馬路及背街小巷的道路上,占道停車的現象更加嚴重。從勞動路與曙光路相連處起,沿著曙光路一直往南走,道路兩邊隨處可見占道停放的車輛,路邊顯目的禁停標誌未起到任何作用。
  3月5日,長沙《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治的通告》正式開始實施,到11日,共處罰各類違法違章行為264起,其中占道停車、設攤經營、亂吐亂扔列入長沙人壞習慣前三名,而近六成罰單又被占道停車所領走,這一數據尚不包括交警部門開出的罰單。
  據長沙《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治的通告》第五條規定,機動車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,可採取鎖定車輪、拖離現場等措施,處100元罰款,非機動車不按規定擺放的,處50元罰款。
  占道停車有苦衷
  無論是官方的處罰數據,還是記者的現場調查,小汽車占道亂停放,已成為長沙司機最突出的壞習慣之一,採訪中,記者發現,這種壞習慣的形成除了想吃“免費的午餐”,也有另外的苦衷。
  “別看每次交費不多,累積起來也是筆不少的開支。”將車停放到體育館路人行道上的駕駛員直言不諱地告訴記者,他占道停車的主要原因還是想省點停車費,再加上是中午的時間點,估計交警不會出來執勤,所以將車停到了路邊。採訪中,記者發現多數占道停車的駕駛員都抱著這種想吃“免費午餐”的心理。
  停車場收費不規範,也讓很多駕駛員望而卻步。據瞭解,長沙市停車場收費多以停車15分鐘和30分鐘兩種標準為起點計算,停車8小時以內收費10元錢,也有根據停車時間的長短收費5元或高於10元的情況。2013年,長沙市物價局曾突擊檢查了88家停車場,就有一半收費不規範被責令整改。
  對於長沙的收費停車,從事建築塔吊個體出租業務的謝志輝以自己為例,給記者算了一筆賬。
  交納停車費主要有兩種情況,小區停車費和外出停車費。謝志輝居住的小區,停車一年要交費1800元,平均每月150元;他的工作除了每月去幾次工地外,其他時間需要不斷地聯繫客戶,按每天出去兩次計算,每次停車兩小時付10元停車費,一天外出兩次要付20元停車費,一年按外出300天計算,需6000千元停車費,加上小區的1800元停車費,一年約需7800元停車費。
  “每次給10元,當時不覺得,細算下來,也是筆不小的開支。”謝志輝笑著說。
  除了經濟的壓力,因為城市建設的原因,許多地方停車位不足或者沒有停車場,讓這幾年迅速發展的“汽車大軍”無所適停。
  在湘春路占道停車的徐姓駕駛員告訴記者:“很多情況下,停車難迫使駕駛員將車停到了道路上。”他明明知道湘春路停車違規,但在附近找不到車位,迫於無奈只有占道停放。
  “占道停放一怕刮擦,二怕罰單,這也是被現實所逼。”徐姓駕駛員說,如果有車位,他寧願交費停個安心。
  根除“壞習慣”既要堵也要疏
  只要是“壞習慣”,不管什麼原因,都應該堅決杜絕。長沙市也正在發力根治占道停車的違規現象。
  被網友戲稱為“史上最嚴市容整治”的長沙《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整治的通告》,已專門將占道停車列入整治內容之一,而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也規定交警部門可對占用人行道的違停車輛進行處罰。
  “除了整治,也應該做些服務。”謝志輝坦言,他曾因占道停車被交警貼了罰單,當時他占道停車的附近就有個停車場,但收費不規範,只要車開進去不管多久先交費10元,謝志輝估算自己辦事的時間在20分鐘左右,覺得不划算就將車停在了路邊,他認為要根治占道停車,首先得把停車場監管起來。
  根據規定,在長沙市區內,不管是公共停車場、配建停車場還是自建的專用停車場,15分鐘以內停車必須免費,但事實上仍有不少停車場私下違規。
  “占道停車,不僅是個壞習慣,還違法,必須整改但要堵疏齊下。”湖南萬和聯合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健告訴記者,占道停車從一個城市的層面來說,這種壞習慣會影響城市形象,對城市交通造成擁堵,從法律層面來說,違反了《交通法》,但在整治的過程中,除了嚴格的禁令外也確實需要疏導。
  “嚴格的整治處罰措施,可以起到暫時的緩解作用,但不能去根。”李健認為,要徹底根治占道停車,還必須解決亂收費和停車難的問題,比如通過強硬的監管和處罰措施,使停車收費公開透明,多開闢一些停車位解決停車難的問題。
  鑫天花園的孫先生同樣認為,加大停車場的監管力度,多開闢停車位,以彌補早期規劃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的不足尤為重要。  (原標題:長沙司機為何“愛”占道停車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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