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新網6月4日電 據新加坡《聯合早報》報道,超級富豪死後,留下龐大遺產。4名遺產執行人發放其中一筆3934萬英鎊(約8280萬新元)的遺產時,卻因為一名女受益人與兩個妹妹有涉及心智能力法令的上訴案待審,結果遺產的分配被卡住。
  遺產執行人聘唐振輝律師請示高庭法官朱漢德,看是否該把遺產分給那近80歲的受益人,結果朱漢德法官以法庭非遺產執行人,不能代遺產執行人作任何決定,因此決定不發任何庭令。
  不過,他指出,遺產執行人得作出合理決定,看是否要分配給老婦,或再等候上訴結果才來決定。如果決定是合理的,他們不會被指疏忽而遭起訴,但最終的決定還是在於他們。“他們至今還扣押老婦應得的遺產,同樣也須解決最新的困境。”
  兩妹妹指姐姐無法自理財務 老婦認為自己心智健全
  據報道,出身豪門的兩名婦女指姐姐的腦功能受損,無法管理龐大財產和個人事務,被幼女和幼女婿擺佈。兩人於2011年援引心智能力法令(Mental Capacity Act),向初庭(現為國家法院)申請成為代理人。
  2012年12月,初庭法官確定老婦缺乏心智能力,無法自理財產和個人事務,也沒打官司的能力,批准兩名婦女的申請,讓她們全權擁有和控制姐姐的財產。
  老婦認為自己心智健全,連同幼女和幼女婿向高庭上訴。2013年10月,高庭賴秀珠法官判老婦上訴成功,意味著兩名妹妹不能當她的代理人。
  根據判詞,2012年11月,初庭裁決後,他們原要將遺產發給老婦的代理人(即兩名妹妹),遭老婦上訴阻止。老婦上訴成功後,向遺產執行人索討她的遺產,這回輪到兩個妹妹反對,說她們準備提出上訴到終審法院的申請。高庭司法委員韋思舜後來批准她們的申請,但沒批准暫緩執行賴秀珠法官較早的判決(即老婦可直接得到遺產)。據知,終審法院將在今年8月中審理兩個妹妹的上訴。
  司法委員裁定後,三姐妹就遺產的事,與遺產執行人互發律師信。老婦認為應得到遺產,兩個妹妹反對。今年3月,唐振輝律師提出申請,表明他身陷困境,不知該如何就分遺產給老婦的事宜給遺產執行人意見。
  法官勉強批准封鎖法庭文件
  朱漢德法官指出,唐振輝律師面對的困境不容易解決,因為這涉及法律問題,而這法律問題有待終審法院解答。如果終審法院推翻高庭的判決,那兩個妹妹就成了代理人,能決定該如何分配老婦的遺產。如果駁回上訴,兩個妹妹就無權指示遺產執行人如何分配老婦的遺產。
  他認為,像這樣的情況,遺產執行人就得作出合理的決定;唐振輝律師向高庭申請要求分配的指示,其實已超過高庭的能力範圍。
  鑒於老婦和妹妹的律師,較早時獲法庭批准封鎖法庭文件,因此她們的身份至今獲得保密。唐振輝律師以他使用過這些封鎖法庭文件的資料,要求繼續封鎖這項申請的文件,涉案各造的律師也一致同意。但朱漢德法官表明,他是勉強批准唐振輝律師的要求,並對封鎖一事發表看法。他指出,以訴訟人的財富或名譽為由,要求封鎖文件是毫無道理的。
  “法庭審訊是公開審訊,不是秘密審訊。法庭文件應該在有值得的理由如涉及國家安全的情況下,才被封鎖。導致有錢有勢的人尷尬並不是好理由。”
  朱漢德法官指出,如果只是因為“這是心智能力法令的申請”,這樣的事實不能成為申請封鎖法庭文件的理由。即使一些涉及心智能力法令的案件需要匿名,解決方案是去除判決的敏感部分,而不是封鎖整個文件。(傅麗雲)  (原標題:新加坡華裔老婦欲分巨額遺產 兩妹妹訴其心智不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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